为了保护购房人的权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增加4项公示内容,包括严禁返本销售、预售资金监管、噪声影响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项目信息。同时,要求多渠道公示销售信息,并加强监管措施。
为了保护购房人的权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增加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包括严禁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以及对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信息的公示。此外,商品房可能受到的噪声影响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也要进行公示。另外,被动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项目的基本信息也需要公示,包括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普通建筑的区别、实体剖面图、工程技术指标、主要构件性能参数、预期节能效果及安全使用禁止事项等。除了增加公示内容,通知还要求多渠道公示商品房销售信息,方便购房者查询。各地应继续做好“五证齐全”商品房信息公示专栏维护,并在部门网站上设置警示专栏,对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风险进行提示。此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还要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监管,确保公示内容符合规定。如果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还要加强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对逃避预售资金监管以及商品房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该通知的日期为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