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内,
一月带看十几次,
忍无可忍!
遇到这样的房东,
租客该怎么办?
租期内拒绝房东带看是否合法?有无法律依据?
法律无明确规定,但买卖不破除租赁。
不能全部拒绝,但可以合理追求补偿。
情况一:可以拒绝
1、如果有约定,或者租房合同规定了拒绝看房的要求,则遵从规定,可以拒绝房东带看。
2、 如果是特殊情况(出门、的确不方便等)可以合理拒绝,但如果是为阻挠房东卖房拒绝看房,要承担一定责任。
3、 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户确定购买该房子,可以完全拒绝房东带人看房,租户的优先权。
情况二:只能尽量配合
1、 如果没有规定,房东仍保留房屋所有权,有权转让房屋,可以合理带看,租户有义务配合。
2、 买卖不破除租赁,如果租房期间房子转手,新房东需要把房子继续租给你直到合同期满,否则给予赔偿。
3、 租户有权要求房东对自己配合看房的行为,给出一定的合理补偿。房东带看时可以自己主动提出。(比如看一次50元)
小编总结:
1、租房签合同加上补充协议,禁止房东在租房期内带看或者约定时间和次数,并注明相关的配合补偿。
2、如果实在无法达成约定,房东执意要三番五次带看,可报警私闯民宅,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3、尽快搬走,以防房屋产权变更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附法律相关规定:
1、《合同法》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