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又一份证明“火”了。由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显示:
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
派出所在证明上还附了一段话,请相关部门多为老百姓考虑,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耽误时间。
为让市民少跑腿,只好开“奇葩证明”
网上“走红”的这份证明内容如下:
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同一栋房子怎么会有两个相同的单元,2就是二,有何不同,小学生都知道的问题,还要出证明,可笑之极。请相关部门多为老百姓考虑,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耽误时间。
这则证明的落款是梅山派出所,并且盖了派出所印章,落款日期是2017年12月5日。
12月27日下午,记者从南京雨花台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了解到,这份证明的确出自他们。
据了解,当时有一位居民要卖房,虽然房产证上的地址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是一样的,但数字不一样,一个是“2单元”,一个是“二单元”。
▲图片来源:摄图网
当事市民到派出所找到民警称,他在卖房时,中介、房产部门发现了这个问题,要求他到派出所开个证明,他只好向民警求助。民警表示,这其实是很简单的问题,派出所本来不应该开这个证明,因为户口簿上的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是一致的,但考虑到不让这位市民多跑腿,便开了这张证明。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他的这个证明是公安部要求不需要出具的证明,但最后考虑到市民卖房需要,派出所出具了这个证明。”但在证明后面,民警表达了对相关部门的不满。
这份证明在网上流出后,不少网友表示,有关部门要求老百姓开证明,有一些的确是必要的,但像以上这种证明,完全是没有必要的,其实给老百姓带来了麻烦,也给派出所等增加了负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现代快报/Z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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