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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 非本地户籍购房须开准购证明

房天下   2016-04-12 15:43

[摘要] 固安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非本地户籍购房须开准购证明。

房天下4月12日讯,继4月1日廊坊市政府发布房地产调控措施之后,固安县人民政府率先出台细则措施,调控固安房地产市场,对实行购房限购提出具体要求。重点内容包含:非本地户籍居民在固安县购房须先到县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商品房网签系统对网签价格控制浮动上下不超过10%,而且批准预售房源六个月内不得调整备案价格;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等。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市国家、省、市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房管局工作职能,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一、实行购房限购政策

条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本地居民购房不受政策限制,限购政策自2016年4月2日开始执行(非本地户籍是指固安户籍以外的外地户籍)。

第二条 非本地户籍居民在固安县购房须先到县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房管局三楼准购办),开具准购证明需要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没有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户口本)和结婚证(或)。

第三条 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凭其开具的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条 非本地户籍购房者网签合同备案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持有准购证明的网签合同到房管局备案,没有准购证明的网签合同一律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固安房地产调控细则出台 非本地户籍购房须开准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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