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就推动土地流转制定具体措施。
(原标题:省会四个新市镇三年内土地流转达八成)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就推动土地流转制定具体措施。
根据《意见》,省会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等方式流转土地。
土地流转可以采用农户自发流转,也可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进行流转。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到2017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30%以上;“四个新市镇”(上庄镇、铜冶镇、冶河镇、岗上镇四个城镇化重点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80%以上;城郊现代都市农业区域带(主城区至藁城、鹿泉、正定和栾城四组团县(市)之间区域,以下同)农村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50%。
每个组团县(市)都要谋划建设集农业生产、农事体验、观光游乐等于一体的大型都市农业观光园,满足城乡居民假日休闲游乐需求。
为鼓励农业流转后的农业规模化经营,今年市财政将拿出3000万元,设立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
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核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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