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河北力保空气质量 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30%以上

燕赵都市报  2015-08-21 08:33

[摘要] 《方案》提出,控制时间为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共8天。其中,8月28日0时至31日24时为时段;9月1日0时至4日24时为第二时段。

控制时间: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

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岚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出台,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期间,我省将以燃煤管控、工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对可能影响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

重点控制区全程启动企业停限产

《方案》提出,控制时间为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共8天。其中,8月28日0时至31日24时为时段;9月1日0时至4日24时为第二时段。

控制区域为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其中,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迁安、涿州市及宁晋、景县、魏县为重点控制区域;其他为一般控制区域。

重点控制区域在、第二时段全程启动企业停产(停止排放污染物)、限产(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施工工地停工和其他重点控制措施。

一般控制区域在第二时段实施与重点控制区域相同的控制措施,启动企业停产、限产和施工工地停工措施。

在预测北京周边地区可能发生重度以上污染天气(AQI>200)和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在实施重点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减排措施。

重点控制污染物为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在重点控制污染源中,工业源包括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高架点源,制药、化工、印刷、工业涂装、家具、汽车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扬尘源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矿石开采、各种料堆、散体物料运输、裸露地面等;机动车尾气和油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包括机动车、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

结合北京限行措施分区域实施限行

控制时段内,我省将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在燃煤污染减排方面,二三产业中所涉燃煤设施要通过采取停产、检修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污染物30%以上。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区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暂停生产。未淘汰的10蒸吨及以下锅炉、茶浴炉等燃煤设施暂停使用。重点控制区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电厂和机组,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排放污染物50%以上;一般控制区域内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电厂和机组,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

在工业排放控制方面,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涉气企业,一律停止排放污染物。重点控制区域内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高架点源,减少排放污染物50%以上,其他涉气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工业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暂停生产。

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禁止进京,进省过境北京市低于国Ⅲ标准的车辆实时远端绕行。根据空气污染预警情况,结合北京市限行措施,分重点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对城区机动车实施限行。

此外,建筑施工工地要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重点控制区域内,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清运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其他施工工地污染工序作业时间减半。

对控制时间内环境违法从重处理

此次保障方案,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为各项控制措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并监督纪念活动期间行政区域内企业停产、限产和施工单位停工工作。各地纪念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将纳入对各级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内容。

为强化监测监管及应急措施,自8月20日起,我省将加强对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的监测和预判,特别是重点控制区域与北京市空气质量的对比分析;保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及时上传;加强对重点涉气企业排放监管,对火电、钢铁、玻璃、焦化等高架点源达标排放情况和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省、市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实行24值守,发现超标数据时间移送执法部门处置。此外,纪念活动期间,我省将加强环境执法巡查,重点加大对企业落实停产限产、超标排污、施工和道路扬尘、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及违法经营劣质燃煤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廊坊房天下,是廊坊房产网站中实力强、布局广、资讯全的房地产门户网站。以服务廊坊房地产相关行业为宗旨,为用户提供新全的廊坊房产新闻资讯、廊坊房价走势、廊坊楼盘详情、廊坊楼市动态、业主论坛等内容。廊坊房天下已成为廊坊用户多、活跃的购房互动平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廊坊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