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日,据廊坊纪检监察网消息,廊坊查处5起违纪案件。
3月2日,据廊坊纪检监察网消息,廊坊查处5起违纪案件。
永清县司法局原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孙桂兰,离岗返聘司法局公证处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桂兰党内警告处分。
霸州市胜芳镇政府副镇长杜洪涛,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构成违纪。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霸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洪涛行政警告处分。
文安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县城乡供水服务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洪志,违反财经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洪志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市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正处级调研员李洪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个人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李洪涛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廊坊市建设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李东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