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住香河县的刘先生,2014年11月拿到了自己购买的兴业公寓商品房钥匙,之后准备装修入住。可在装修时,刘先生遇到了难题,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本报记者苗月平
家住香河县的刘先生,2014年11月拿到了自己购买的兴业公寓商品房钥匙,之后准备装修入住。可在装修时,刘先生遇到了难题,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河北省里有政策规定,2014年9月1日以后商品房收房禁止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跟装修电梯使用费。可我们小区的物业把‘装修押金’改成了‘装修队保证金’,仍在收取。”刘先生说,如果不交,则不给业主供水供电。1月21日,刘先生给本报热线4006182131打电话,反映他遇到的难题。
反映:不交押金物业不给水和电
“交房不久,刚准备装修,物业就要求缴纳3000元的装修押金,否则不给供水供电。”刘先生说,当时他和很多业主都不同意,之后一段时间,物业就没有再要求业主交。
刘先生告诉记者,过了两个多月,近物业又通知业主,如果业主要装修,必须交2500元的装修队押金和200元的装修电梯使用费,如果不交还是会断水断电。“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装修队肯定不会交这笔钱,到后还是我们业主出钱。”刘先生希望本报帮他咨询相关部门,是否应该交装修队押金和装修电梯使用费。
物业:目的是约束装修队乱拆改
“我们知道省里的相关政策,可我们收取的是装修队的押金,这也是为了保护业主的利益。”兴业公寓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收取装修队押金,是希望能约束装修队,在装修时不随意拆改。“如果私自拆除承重墙、随意改变房屋功能和外立面,容易造成渗水等安全隐患。”
同时,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不交装修队押金,物业继续供给水、电,装修队如果存在乱改乱接线路或是管道的现象,很可能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但工作人员也表示,经物业验收完毕后,若不存在违规操作,物业会归还装修队的2500元装修押金。
物价局:与政策不符无权管理
记者也随后联系了香河县物价局。物价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有兴业公寓的业主向他们反映此问题。“确实有相关政策规定,2014年9月1日以后商品房收房时禁止收取业主装修押金和装修电梯使用费。”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曾调查,可兴业公寓物业收取的是装修队的押金,并不是向业主收取,和政策里的规定不符,所以他们也无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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