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8日,廊坊市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司法局、通信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
5月8日,廊坊市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司法局、通信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
此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河北省环首都10个限购县(市)20家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环京楼市专项整治活动大幕已经拉开。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整治中,将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以下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通过互联网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到机构所在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办理网站备案,未到服务覆盖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伪造合同的行为;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信息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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