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2.5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9%。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5.6辆,比上年增长9.7%。“这就意味着全省超过四分之一的城镇家庭拥有私家车。”河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杨景祥透露。
2012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2.5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9%。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5.6辆,比上年增长9.7%。“这就意味着全省超过四分之一的城镇家庭拥有私家车。”河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杨景祥透露。
29日,河北省统计局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杨景祥表示,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543元,比上年增加2251元,增长12.3%。收入的较快增长促进了居民消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31元,比上年增长7.9%。
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5.6辆,比上年增长9.7%;拥有家用电脑75.5台,增长1.1%。交通状况进一步改善,比如城市道路面积、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分别比上年都在改善,为人们出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城市绿化、管网建设、供水排水、供热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方便了群众生活。方便了群众生活。
河北省住建厅数据显示,2012年,河北省共开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28.75万套,竣工16.42万套。2008年以来竣工项目累计分配入住34.8万套,达到计划目标的109.5%。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4万户,达到全省责任目标的125.9%。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64万户,达到全省责任目标的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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